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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再次荣获“湖北省文明单位”称号

洪湖市中医医院 

我院再次荣获“湖北省文明单位”称号

 

12月7日,《中共湖北省委  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7-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单位(校园)的决定》发布,我院再次荣获“湖北省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
      近年来,医院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,不断突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地位,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首要任务,并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体系。院党委每月都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和理论教育工作;牢牢把握文化宣传阵地,充分利用医院网站、医院论坛、医院公众微信号、《洪湖中医》院报和洪湖中医文化宣传QQ群等宣传平台,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;定期开展职工思想道德教育、法制宣传教育。每年开展四期“道德讲堂”,加强了我院职工的道德素养,也为广大职工树立了身边的平民英雄和学习榜样。同时,定期开展与医疗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,不断提高全院职工干部的法律知识;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,围绕文明科室评比、行风民主评议、创建星级护理、争当文明职工等目标,相继开展了创学习型医院、创巾帼文明示范岗、基层党建示范点等各种类型的活动。做到活动有计划、有部署、有落实、有评比、有总结。通过不断加强人文教育和文明创建工作,医护人员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,医患关系更加和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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