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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、患者满意度测评制度

洪湖市中医医院 

1、患者满意度测评由党办管理,并具体组织实施。

2、党办组织相关科室对医院患者满意度进行测评,测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,并加强督查。

3、相关科室每季度对门急诊、病房患者满意度进行一次测评,问卷发放回收工作由门诊部和护理部负责,测评问卷对象主要是病人和家属。

4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,定期邀请他们对医院社会满意度进行测评;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,听取监督员对医院在诊疗服务、医德医风、环境设施方面情况的反馈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并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。

5、测评结果与科室及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挂钩,在科室和个人的绩效工资中兑现奖惩。

6、病区出院病人电话回访由各科室护士长负责,在规定时间内进行,内容包括听取意见、健康宣教。

7、对于满意度测评中发现的问题,由党办反馈至各科室,限期整改。

8、病人满意度测评考核工作结束后,党办及时做好资料保管及归档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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